神圣罗曼史
- YQ
- 2016年3月18日
- 讀畢需時 6 分鐘
~前奏~
我是一个喜欢中国历史的人,对于外国的历史并不是特别感兴趣。但是当我高中期间读近现代历史资料的时候,有一个词语高频率的出现——“基督教”。对于一个普通的中国高中生来说,基督教就是外国人的宗教,就是尖顶的教堂,教堂里有牧师,神父,人们虔诚地低头祷告,或者用手划过头顶然后依次碰一下左右两肩……这些都是从电视剧里得来的印象,现实中与我并无交集。
而主开始让我知道祂,是因为我们家的阿姨,当时我的妈妈一听说她是基督徒,就立刻录用她负责打扫家里的卫生。她的理由很简单——因为阿姨是基督徒,心地肯定很善良,甚至也接受阿姨“无理”的要求:周一至周五工作三天,其他两天需要参加教会的聚会。这在当时给我的印象是:这阿姨疯了,有钱不赚!基督教真是一帮没事儿的中年大妈信的东西。但渐渐的,从她身上我看到了质朴,让我对基督教、基督徒的看法开始有了改变。然而,我想主真正开始吸引我的好奇心是借着一对名人夫妇——蒋介石和宋美龄。宋美龄出身于基督教家庭,这位民国时期的第一夫人答应嫁给蒋介石开出的条件之一就是,你要从佛教改信基督教。蒋介石答应了,尽管他当时是一个十分虔诚的佛教徒,在那之前从未接触过圣经或是基督教——这样的一个人,竟答应受洗。不管一开始出于什么目的,但结果是他真的信了,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他从未后悔过。他们二人常常清晨醒来一同祷告读经,每日饭前也必有谢饭祷告。尽管这是我从书中所读,但脑海中浮想出这一幅幅的画面——这样的生活,该有多么甜美!我心里从此就种下了一个疑问:基督教很好吗?为什么那么多人信耶稣?
~相遇~
带着这个疑问我来到了美国,一个以基督教信仰建国的国家。我来之前想象的是遍地都有教堂,不过想象终归是想象;但电视剧也没有完全骗我:我第一年住校,学校里有两个教堂,之后搬出来住,家附近有两个教堂,概率还是蛮高的。我每天路过都很想知道教堂里的人在干什么,特别想进去看看,但由于当时英语不好就不敢进去,怕听不懂。现在想想,主确实顾惜我,领说中文的基督徒作祂的介绍人,感谢主。
一个偶然的机会我遇见了一位学姐,也是教会的姊妹。我听说教会周末在公园有活动,我想周末没事,可以去公园透透气,而且刚刚来美国不久需要social一下;再者见到祖国同胞心里也是暖暖的。老爸在我临走前也跟我说,“到美国要多交朋友,扩展你的人脉……基督教是很好的,它能使你了解美国文化,更好更快地融入美国本土生活”。带着这些理由我报名去聚餐,但没想学姐说车坐满了不能再加我了,可后来不知怎么又有位子了,主似乎排除了各种困难把我引到了弟兄姊妹中间,我便在公园的爱宴中开始了我的教会生活。我认识了接送我的“司机”姊妹,后来成为了我最好的同伴。现在回想当日的诗歌吸引着我,弟兄们的吉他声吸引着我,姊妹们做的爱宴吸引着我,年长弟兄精彩的福音信息吸引着我……这一切都是那位源头——主耶稣,在一点一点向我敞露祂自己来吸引我。
~相识~
那天我留下了个人信息,并且很惊喜的发现,我的宿舍离服侍学生的一对夫妇家很近。要知道,对于一个吃惯了中国菜的人,天天吃汉堡薯条是一件很崩溃的事情。于是,我每周六打着改善伙食的幌子,去这对夫妇家蹭饭,参加学生聚会。在聚会里我也认识了很多和我一样的留学生,大部分人最后都成了我亲爱的弟兄姊妹,而这对夫妇也像大哥哥、大姐姐一样照顾关心我。
之后我的学姐说她会去参加主日聚会,我也是出于好奇就跟着去参加,一去就没有停下来。主日的信息听了多少、听懂了多少,现在已经不记得了,我只是讶异自己能坚持周日不睡懒觉,要知道我可是一个三分钟热度、以及爱睡懒觉的人,这一切能发生在我的身上真的很不可思议。如果一定要问我为什么能这样,我给的答案很简单——还是主的吸引,借着弟兄姊妹爱心里所做的食物。作为一个吃货,我当时的算盘是至少周末两天能吃到一点家乡菜。那时的我觉得主日的午饭好吃极了,甚至有剩余的还打包带走。
~相知~
俗话说吃人家嘴短,拿人家手软。饭也蹭了有一阵子了,有一天姊妹问我要不要受洗,我呆了一下,实话是我没有想过,因为我只顾着吃了,并不知道主耶稣是谁,圣经到底讲了什么,只是后来的一件事让我有点感觉。寒假里与同学去加州游玩,途中我们租的汽车被砸了,我的书包被偷了,包里有我的电脑、我一直带在身边的日记本。坐在车里,风从破碎的窗户外呼啸而来,那种刺骨的感觉更加深了我内心的愤怒和绝望。我最担心的是电脑里的个人信息被盗,会对我之后的生活产生影响,也心疼我以往对于人生的记录就这样丢失了。朋友帮我报了警,从警察局出来,我觉得警察根本就不会重视我,当时我只是一个刚刚走出家门的高中生。但在愤怒和惊慌中,我想到了弟兄曾经说过的话:遇到事情可以试着向神祷告,他是听祷告的神。于是我做了人生的第一次祷告:“主啊, 让我电脑里的个人信息不要被利用。主耶稣啊,但愿我的包能找回来。” 这样呼求祷告完心里平静了许多,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平安,我很莫名的觉得会没事的。这么多年过后,我的包是没有找回来,但是主却给了我回应,就是祂所赐出人意外的平安,保守了我的心怀意念(腓立比书四章7节),让我经历了祂是真实的,开始真正对祂有了些认识。
主很淘气,追求人追得很紧,只要你有感觉祂是不会放过你的。我从加州回来后便马不停蹄的去了教会新年的特会。其实还是想出去透透气玩一玩,没什么特别的追求盼望。坐了6个小时的车到了聚会中,见到两位弟兄在讲台前祷告,那声音我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是震耳欲聋……主这次追求我的方式似乎有点太震撼了。我发现我坐在了一群“嘶吼的疯子“中间,我发誓我再也不想来特会了。
~相许~
我虽然说了不再去特会,但是我依旧参加周六的家庭聚会和主日聚会,或许依旧是因为食物的吸引,或许已经转变成祂无处不在的吸引。在我被弟兄姊妹不住唠叨的“催婚“下,我实在受不了了,心里想反正这桩生意不亏本,受洗之后也不会怎么样,所以我就接受了主耶稣作我的救主,作我的生命,受洗成为了他的新妇,他成为了我的良人。谁也没想到一个月后我也是”疯子“中的一员,但这一切发生的又是很自然。从此后,我属我的良人,我的良人也属我(雅歌六章3节)。
刚受洗的一段时间里,我把主当作一个helper(帮助者),有点像哆啦A梦,想要什么吱一声,他还真答应,现在想想我真的很有福,居然提出合理的东西都没被拒绝过,常常觉得这个主还不错。之后人在慢慢长大,主对于我来说又是一个安慰者,一个支撑者,每当我跟祂抱怨、倒垃圾的时候,祂总会借着爱带我走出这些负面的情绪,也时常光照我,让我对自己有更正确的认识。现在,主对于我来说更像一个伴侣,一个让我值得全部依靠全部信托的人,一个我爱的人。祂在我灰心的时候告诉我,我还有祂;在我软弱犯罪的时候告诉我,祂赦免我、扶持我;在我前途迷茫的时候,祂赐我信心,使我交托祂由他定夺;在我欢喜快乐的时候,祂也是我赞美的对象。我和主的婚约,永不更改,日益完全、甜蜜,因为,正如我最爱的诗歌(之一)所唱:
神圣罗曼史,神心计画之;
神成为卑微人子,追求乡村女子!
神永远的爱,无何能妨碍,
亦无何能以更改,神终得心所爱!
……
主,在这亲密交通里,我得与你倾心吐意;
与你个人情深关系,是何等的甜蜜!
逐日改变我之所是,主,占有我全心、全志;
将我全人变化、浸透,成你新妇、佳偶!
--诗歌《神圣罗曼史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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